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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25年10月8日正式通过《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综合法案》;该法案于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旨在针对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CBAM最终机制提前发布针对性简化措施。
主要调整包括对特定进口产品设立每年50吨的质量豁免门槛,将CBAM证书提交义务推迟至2027年,并取消此前150欧元的价值豁免门槛,从而简化进口商的合规流程。
企业需评估自身在新规下的风险,特别是当进口量超过豁免门槛时,须注册为授权CBAM申报人,同时应为自2026年1月1日起产生的CBAM成本做好财务规划。
企业应与非欧盟供应商合作,以确保嵌入式排放量的准确记录,并建立相应的财务准备金以应对CBAM证书相关支出,同时保持合规流程与现有海关和增值税体系相衔接。
《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综合法案》(以下简称“《综合法案》”)的(EU)2025/2083号法案对(EU)2023/956号法案进行了修订,旨在简化合规流程并减轻碳密集型商品进口商的行政负担,该法案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于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欧盟于2025年10月8日正式通过该法案。
该法案的调整包括设立新的质量豁免门槛、推迟CBAM证书提交义务,以及简化碳排放报告要求。这些调整旨在确保CBAM的环境完整性,同时解决企业在过渡阶段涉及的问题。进口CBAM所涵盖商品的企业需评估自身在新规下的风险,并为CBAM最终机制做好准备。
CBAM作为欧盟气候政策的基础,旨在平衡境内和进口商品之间的碳成本。自2023年10月过渡阶段启动以来,欧盟委员会根据利益相关方的反馈对框架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综合法案》引入了针对性的修订,以促进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最终机制。(更多详情信息,请参阅安永于2025年3月3日发布的全球税务快讯《欧盟委员会发布综合法案,简化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法规》)。
该法案的一个核心变化是针对铁、钢、铝和化肥/化学品等类别的商品进口,实行了每年50吨的最低限度豁免门槛。若进口商在上述类别中年度累计的CBAM所涵盖商品进口量未超过该阈值,则可免除CBAM相关义务。新的质量豁免门槛取代了每批货物150欧元的价值豁免门槛,旨在减轻小批量进口商的合规负担,同时不影响政策的环境完整性。
取消每批次150欧元的货值豁免门槛,有助于简化法律框架,使豁免标准由商业经济价值转向环境影响,实现更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该调整不再出于豁免目的逐笔追踪所有发票金额,转而聚焦于实际进口数量的核算。
尽管CBAM最终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但企业采购和提交CBAM证书的义务将推迟至2027年2月,涵盖2026年度进口产品所含的碳排放。该延期为企业预留了更充分的时间,用于调整内部系统与业务流程以适应新规要求。尽管采购和提交证书的实际支付节点为2027年2月之后,但相关成本仍需在2026年度的商业决策与会计核算中纳入考量。
自2026报告年度起,CBAM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定为次年9月30日。该安排取代了之前预期的7月31日截止要求,为公司可以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用于收集和验证排放数据。举例而言,2026年度CBA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7年9月30日。
自2026年起,只有经授权的CBAM进口商才能进口超出50吨年进口阈值的CBAM所涵盖货物。法案提供了一项简化安排:若进口商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授权申请,则在主管机关作出裁定之前,可继续进口超过50吨限制的商品。进口电力、氢气以及由间接报关代理完成的进口均须遵守进口商的授权要求,对这些情况,不存在基于质量的阈值(实际上为零),并且不明确简化是否可用。如果过渡规则的适用不考虑质量的阈值,并且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则这些进口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等待批准,需要重视CBAM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指导。过渡期结束后,该要求将从首次进口开始严格适用。(请参阅安永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的全球税务快讯《欧盟委员会设定授权CBAM申报人的条件与程序》)
非欧盟注册的进口商可指定一名CBAM代表来履行其义务。该机制与海关和增值税法中的机制类似,旨在促进涉及非欧盟实体的全球供应链的合规性。
《综合法案》还引入了针对包含多组件或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投入的复杂产品,其嵌入式排放量的简化核算方法,旨在减轻复杂产品进口商的行政负担,特别是在难以获得上游排放数据的情况下。
若经认证的独立机构已对进口商品原产国所支付的碳价以及生产CBAM商品的制造设施中实际嵌入式排放量进行核实,则进口商可从其CBAM证书义务中扣除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价。该法案规定了验证的具体条件,包括文件记录、核查和透明度要求。该规定旨在避免双重征税,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性。
碳排放报告中默认值的使用已得到确认并进一步普及。特别对于小型进口商,或者在无法获取经认可的独立机构验证的实际嵌入式排放量的情况下,可更广泛地使用默认值。预计该变化将有利于降低合规成本,并提高可预测性。
嵌入式排放量的计算方式和调整免费排放额度的机制现已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相协调,有助于确保碳定价工具之间的一致性,并简化CBAM与现有合规性框架的整合。
《综合法案》在带来显著简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合规性挑战。企业应考虑以下因素。
确定进口量是否超过50吨阈值,还有是不是需要注册为经授权的CBAM申报人。
与非欧盟制造商的合作至关重要,以确保其能够确定、记录和验证实际嵌入式排放量。如果采用实际排放数据计算CBAM排放量及购买相应CBAM证书的综合成本,相较于使用默认值更具经济优势,则更应优先推动实际数据的获取。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实际嵌入式排放量的确定、记录和验证需贯穿整个供应链,包括相关的CBAM前体产品。
自2026年1月1日起,CBAM所涵盖商品的进口将产生CBAM成本。企业需从商业角度评估该成本影响。这要求实现成本透明化,明确多主体交易中的角色分工与成本承担方,并在合同条款中清晰界定相关责任。
尽管CBAM证书提交义务已延期,但企业应在2026年即建立财务准备金,以应对2027年支付的CBAM证书的成本支出。此外,自2027年起,递延的CBAM成本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评估并验证境外已支付的碳价,并与价值链中的制造商协作,创建支持文档,用于验证实际嵌入式排放量和已支付的碳价。
结合《综合法案》从公司的架构与组织流程、内部控制、员工教育、与第三方和供应商的合作以及及时实施适当安排的方面做详细规划。不考虑相关规划可能会产生意外的成本支出和合规性违规,从而引发商业制裁或执法机构的处罚。
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2025年末至2026年初发布更多实施条例,以进一步落实CBAM法案。这些预期发布的条例将涵盖排放量计算方式、验证要求、不同相关机构的合作、CBAM成本计算的详情信息(如CBAM基准值和CBAM默认值)。企业应重视这些进展,因为实施相关调整可能需要立即采取行动。预计欧盟委员会还将开展更多公开征寻意见活动。欧盟委员会预计于2025年末发布有关计划将CBAM扩展至更多下游加工商品类别的信息。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